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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进度控制》第五章重点解析(1)
2015年10月1日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
  第五章 建设工程设计阶段的进度控制

  一、熟悉监理单位设计进度监控的内容

  监理单位的进度监控

  监理单位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设计监理时,应落实项目监理专门负责设计进度控制的人员。

  对于设计进度的监控应实施动态控制。在设计工作开始前,首先应由监理工程师审查设计单位所编制的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在进度计划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设计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并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分析。一旦发现偏差,就应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纠偏措施,以加快设计工作进度。必要时,应对原进度计划进行调整或修订。

  在设计进度控制中,监理工程师要对设计单位填写的设计图纸进度表进行核查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见解。从而将各设计阶段的每一张图纸的进度都纳入监控之中。

  典型题型:

  1.监理工程师按委托监理合同要求对设计工作进度进行监控时,其主要工作内容有(b )。
  a.编制阶段性设计进度计划
  b.定期检查设计工作实际进展情况
  c.协调设计各专业之间的配合关系
  d.建立健全设计技术经济定额

  2.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实施设计阶段进度控制工作时,应当( b )。
  a.编制工程项目设计进度计划
  b.核查分析设计图纸进度表
  c.检查工程设计人员专业构成情况
  d.实行设计工作技术经济责任制

  3.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进行工程设计监理时,为了有效地控制设计工作进度,应当( b )。
  a.编制工程设计作业进度计划
  b.审查设计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c.检查工程设计人员的专业构成情况
  d.编制工程设计阶段进度计划
来源: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  


魏鑫——北京建筑工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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