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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怎样应对发包人拖欠工程款 社区改造工程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2023年2月20日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

 魏鑫律师,北京建筑工程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昊衡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施工企业怎样应对发包人拖欠工程款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建筑业也发展得格外快。但是在建筑业存在着一个普遍的现象,那就是发包方拖欠施工企业的工程款。当施工单位面临这样的问题该如何应对,下面是对施工企业怎样应对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知识的解析。

  施工企业怎样应对发包人拖欠工程款:

  一、完善施工合同条款。

  有一些施工企业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他们觉得反正现在的施工合同都是套用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没必要修改了。其实不然,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虽然从各方面规定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一些权利义务,但还有很多是通用条款没有规定的,需要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例如,对于工程变更追加造成工期顺延的具体计算方式,通用条款就没有规定。

  有一个案例,某建筑公司承接某银行办公楼工程,合同约定180天完工,但最后实际工期为300天。竣工结算时,某银行以工程延期为由对建筑公司罚款100万。建筑公司则以工程有追加变更为由抗辩,不同意扣款并诉至法院要求某银行支付全部工程款。最终,法院判决建筑公司应当赔偿某银行因工程延期竣工造成的损失80万,理由是双方在合同中没有对工程量追加导致工期顺延的计算方式作出约定,即使有追加,工程实际工期也远远超过合理工期,且建筑公司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签证。法院判决对某建筑公司极为不利。试想,如果某建筑公司重视合同的签订工作,在专用条款中就工程量追加导致的工期顺延计算方式作出约定,可能就不会发生此类事件了。因此,如何完善专用条款,对施工企业来讲是很重要的。

  二、重视签证管理。

  签证对施工企业非常重要,特别是对于一些涉及到竣工结算、工程索赔的签证资料,施工企业应当特别重视。在前面那个案例当中,如果某建筑公司能够拿到业主就工期顺延的签证,建筑公司就可以对抗业主提出的工期索赔,并避免最后的不利后果。

  还有一些施工企业觉得,工程量追加了是事实,就算没有签证,业主也要付款。其实不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31.2条规定:;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因此,即使业主确认了工程量追加,但如果施工企业不及时提出变更工程款的报告,最后很可能导致该工程款得不到认可。

  三、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行使优先受偿权应注意几个问题:

  1、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2、优先受偿的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3、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4、建设单位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不支付。

  5、建设工程性质适合于折价、拍卖。对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工程一般要排除在优先受偿范围之内。

  四、提起代位权诉讼。

  有些发包人往往以对外债务收不回来为借口表示无力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例如,某化工厂欠了施工企业的工程款,而某公司又欠化工厂的货款未付,这时施工企业就有可能提起代位权诉讼,直接起诉某公司要求其支付货款。提起代位权诉讼

  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合法。也就是说,承包人与发包人已经办理了工程款结算手续,发包人确实应当支付工程款而没有支付。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这主要是指发包人不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又不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到期债权,导致承包人不能拿到工程款。

  3、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即承包人的工程款已经超过付款期限,发包人仍然没有支付。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主要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五、在执行过程中申请对发包人的到期债权予以强制执行。

  如果承包人直接起诉发包人,判决胜诉后却发现发包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但发包人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这时,承包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到期债权予以强制执行,要求第三人直接向承包人履行债务。但是,应当注意的是,第三人如果在收到法院协助履行通知后十五天内提出了书面异议,则法院不能对其强制执行。这时,承包人只能另外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第三人向其履行债务。

社区改造工程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当社区改造工程建设后,社区负责人就应该将工程款支付给建设人员,但是却发生拖欠工程款的行为,而很多人却不知道如何处理。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社区改造工程拖欠工程款怎么办呢针对这个问题下面由为您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社区改造工程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打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要注意打电话的时候记得录音,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还可以通过挂号信的方法给施工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底,用来阻断诉讼时效。

  2、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可以经常去对方公司上门催收,老板可能会因为不堪打扰,然后就会把工程款还上。

  3、委托律师代为催收。如果考虑到自己不懂如何催收工程款或者精力有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4、除了以上几种外,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还要提供担保冻结施工方的财产,以免对方公司转移财产。

  5、通过媒体向欠债公司施加压力。如果施工方在社会的知名度较高或者忌惮舆论压力,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催收工程款。

  二、工程款拖欠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本类证据大致是双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若涉及起诉时双方企业名称与原签订合同时不一致的,还应提交证明双方名称变更的证据。

  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本类证据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本律师在代理上述案件中提交了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证明双方建立的建设工程施工法律关系。

  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在起诉时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若合同没有违约金条款,可要求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逾期付款利息,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规定。施工单位在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供有关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

  三、催收工程款的注意事项

  1、索要工程款时效

  工程款如超过诉讼时效,施工方将丧失胜诉权,对方可以此为由拒付工程款。工程款追索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如果主张预付款或进度款,则从合同约定的应付款之日起算;

  如果主张结算款,则从结算完成后的约定付款之日起算。

  2、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发包人恶意拖欠工程款,承包人或施工人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

  有些发包人往往以对外债务收不回来为借口表示无力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以上内容给大家介绍关于社区改造工程拖欠工程款怎么办的相关知识等相关信息,因此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当发生社区改造工程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催收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维护自身的权益。以上还给大家拓展关于催收工程款的注意事项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的介绍,如果还有疑惑,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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