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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必须去约定法院吗 建筑工程纠纷的主要类型
2022年7月31日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

 魏鑫,北京建筑工程律师,现执业于魏鑫,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建设工程纠纷必须去约定法院吗

  在现在很多的合同中都会明确的表示了如果发生合同纠纷应当去何处法院进行管辖的,这种管辖一般来说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中很多人就好奇可以不去约定法院吗。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建设工程纠纷必须去约定法院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建设工程纠纷必须去约定法院吗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这一法律规定约定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

  二、建设工程纠纷解决途径:

  1、当事人自行协商;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

  2、第三人居中调解;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请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居中进行调解。这种调解不同与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调解。

  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仲裁或诉讼。仲裁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

  4、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不成的,合同中又没有仲裁条款,事后又没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合同纠纷主观成因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既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那么、按合同履行义务应当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例如,买卖合同中,买方与卖方签了购销钢材的合同之后,合同所确定的钢材价格上涨,卖方见如果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交给买方,就会损失一大笔钱,于是,卖方就想提价,或毁约,或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不履行合同。买方则不同意,坚持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购买,双方遂起纠纷。再如,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中,技术转让方已经与另一方签订了独家许可合同。但见另外一方又欲高价受让此技术,转让方则又将此技术许可给另外一方使用。独家受许可方获知后、要求转让方赔偿损失.双方之纠纷因此而起。可见,主观点原因往往引起违约行为,再由违约行为导致纠纷的产生。纯粹主观上的原因是少见的,主观上原因背后往往存在着客观原因。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建设工程纠纷必须去约定法院吗的全部内容。现代社会是在法制的基础上进行设立的,所以说法律是必须遵守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建筑工程纠纷的主要类型

  建筑工程往往会比较容易产生纠纷,但这只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建筑工程纠纷是有多种类型的。所以下面是为大家介绍建筑工程纠纷的主要类型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

  一、建筑工程纠纷的主要类型

  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通常它不仅从形式上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还从心理上消除对抗。

  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只要终审裁判未生效或者仲裁裁决未作出,当事人均可自行和解。和解也可与仲裁、诉讼程序相结合: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已提请仲裁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或调解书;已提起诉讼的,可以请求法庭在和解协议基础上制作调解书,或者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法院记录在卷。

  2、调解

  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合同约定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在我国,调解的主要方式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机构调解。

  3、仲裁

  仲裁是当事人根据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第三方作出裁决,纠纷各方都有义务执行该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该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民商事仲裁,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纠纷;;劳动争议仲裁等不受《仲裁法》的调整,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等不能仲裁。

  仲裁的基本特点如下:

  自愿性。

  专业性。

  独立性。

  保密性。

  快捷性。

  裁决在国际上得到承认和执行。

  4、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是调整和规范法院及诉讼参与人的各种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是:

  公权性。

  程序性。

  强制性。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建筑工程纠纷的主要类型的全部内容。如果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建筑工程纠纷的话,那么确定法院的管辖就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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